近日,山东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训犬师潘宏涉及的“虐狗”事件作出终审裁决,要求其在抖音上对“小宝”主人的公开致歉,并赔偿费用共计11119元。9月28日,记者注意到潘宏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道歉视频,明确向“小宝”主人李女士表示歉意。
在视频中,潘宏承认自己之前的言论侵犯了李女士的名誉权,并对此表示歉意。他还表示,作为网络内容创作者,应当更加谨慎,并呼吁大家理性上网,尊重他人。潘宏希望能够得到李女士以及其粉丝的原谅,并对因自己不当言论造成的网络暴力深表歉意。
据报道,李女士的萨摩耶犬“小宝”在寄养期间不幸被其他犬只咬死,导致双方产生纠纷。潘宏因发布相关视频而受到“虐狗”质疑,李女士则遭遇网络暴力。李女士随后以名誉权受损为由起诉潘宏。
一审法院认定潘宏侵犯了李女士的名誉权,并判令其进行道歉和支付少量精神损失费。然而,李女士不满一审结果提起上诉。二审判决最终支持了李女士的多个诉求,判定潘宏需要在10日内支付律师费和差旅费共计11000元。
潘宏的社交账号在事件后有所恢复更新,而李女士则表示已收到赔偿,但未见潘宏履行公开道歉的承诺。9月27日,潘宏在其主页上置顶显示了道歉视频,标志着他对事件的正式回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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